您的位置:首页>栏目首页 > 深度 >

甘肃:力争2025年实现部分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附解读)

2023-08-23 11:21:13    来源:腾讯网

8月16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明确要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支持市(州)、县(区)政府结合实际编制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等的衔接,在用地保障、地下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力争到2025年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合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促进城乡充电网络融合发展,推动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建设示范村、乡村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点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将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旅游示范县、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创建内容予以支持。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推动在县级城市城区建设公共直流快充站,在基础较好的地区根据需要创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


(资料图)

《措施》明确要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建设条件改造,具备安装条件社区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压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推动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落实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加大对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用户安装充电设施,探索创新与运营企业合作机制。引导社区推广“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

《措施》明确要加快公共领域应用推广。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升新能源汽车在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提升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在有条件的办公区配建充电设备,公共机构新建或改造停车场,按照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并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内部充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

附官方解读

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充分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更好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我省的《若干措施》对标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结合省情实际提出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三个方面11条贯彻措施,有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在我省加速布局。《若干措施》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立足乡村实际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到农村地区居住比较分散、群众大多习惯居家充电,本着方便群众使用、提高使用效率的原则,在县乡企事业单位、乡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地布局公共集中式充电站,同时鼓励引导农村居民在居住地安装自用充电设备。

二是贴近群众需求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考虑到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实际需要,鼓励县(区)加强政企联动,推动性价比高、实用性强的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车型下乡,开展购车赠送充电设备、充电优惠券等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三是着眼安全便利使用加强建设运维服务。考虑到新能源汽车后期使用和充电桩运营维护,鼓励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进一步下沉维修服务渠道,加强农村维保技术人员培训,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确保群众使用舒心、维修便利、充电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地,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加速布局,力争到2025年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关键词:

相关阅读